专长领域
联系我们
- 姓名:王娟
- 手机:13852070711
- 邮箱:127538086@qq.com
- 证号:13203201411905047
- 律所:江苏苏沂律师事务所
- 地址:新沂市钟吾路紫荆大厦苏沂律师事务所二楼
债务合同转让有哪些情形
来源:徐州新沂律师 网址:http://xxjd.viplaw.cn/ 时间:2016-01-11 17:01:17
核心内容:债务合同能否转让?可以转让。有哪些情形债务合同不能转让?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能转让。下面,将会为您介绍债务合同转让的相关情形。
法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主要是指合同是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订立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动摇的基础,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当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订立的、雇佣合同及等,都属于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的合同。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这种约定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的效力。债权人应当遵守该约定不得再将权利转让给他人,否则其行为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