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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来源:北京专业合同律师 网址:http://xxjd.viplaw.cn/ 时间:2014/5/27 13:21:55
2.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3.法释〔2004〕14号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