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

联系我们

姓名:刘超
手机:13810135378
邮箱:13810135378@126.com
证号:11101200310131817
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2层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首页: 律师文集 > 合同诈骗> 正文

合同诈骗

女子冒充国家前某领导人私生女诈骗57万


来源:北京专业合同律师 网址:http://xxjd.viplaw.cn/ 时间:2016/7/21 9:22:37

过把“贵族”瘾 换来10年牢

声称自己是国家前某领导人的私生女,还自称这一特殊的身份可以办理许多他人办不了的事。结果不到一个月捞到57万元的“办事费”(本报9月27日报道)。昨日,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5年10月,蒋某在没有履约能力的前提下,编造虚假身份,谎称自己是国家前某领导人的私生女,凭这一特殊的身份,她有能力办理某矿山的开采权,并且可以办理到昭待高速公路上开加油站的手续。与被害人李某签定合同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共骗取李某人民币57万元。

盘龙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是采用"合同"这一合法的手段掩盖违法的事实,犯罪行为相对隐蔽,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判处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3700元发还被害人李某,剩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冒充“领导人私生女”骗57万》追踪本报记者 宋卫极

 

新闻连接

2006年9月27号见报

冒充“领导人私生女”骗57万

 

伪造了一张虚假的身份证,摇身变成了国家某领导人的“私生女”,并自称可以办理许多他人办不了的事。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轻松将57万元人民币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昨日上午,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换个名字改变身份

 

2005年9月,李某认识了一个自称“钱晋娇”的女子及其丈夫王某。“钱晋娇”称,自己是国家某领导人的“私生女”,可以为李某办理许多别人办不到的业务,包括到云南省交通厅办理在昭待高速公路开办加油站的有关手续。当时,李某正想在昭待高速公路上申报开办加油站。

 

当年10月22日,李某与“钱晋娇”签订了一份《委托书》,委托“钱晋娇”代为办理申报开办加油站的事情,按照约定,所需协调费用为150万元,先付定金20万元。“约定”还称,如果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协调无果,20万元的首付将全部返还。

 

2006年1月,“钱晋娇”再次找到李某称,春节快到了,手续一时办不了,并且还需要一点活动经费,好去“打整”一下。李某先后又给“钱晋娇”汇了7万元人民币。

 

“钱晋娇”还称自己可以把昭通市巧家县某乡的铅锌矿承包过来,且只要花30万的费用,就可以“买到”5年的租期,同时还有12%的股份。对此,李某再次与“钱晋娇”签订了合同,汇30万给“钱晋娇”。然而,直到2006年3月31日,李某也没等到其任何喜讯。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6年3月31日,“钱晋娇”在新迎小区一饭店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查证,“钱晋娇”是一个虚假的名字,其真名叫蒋福春,四川人。

 

被指构成合同诈骗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10月,蒋福春编造虚假身份,慌称有能力办理巧家县茂租乡铅锌矿开采权,与受害人李某签订合同骗取人民币30万元。同年10月,蒋福春采取同样手段,慌称有能力办理在昭(通)待(补)高速公路境内开办加油站手续,与李某在签订合同先后骗取李某人民币27万元。公诉机关最后认为,蒋福春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追究其责任。

 

蒋福春的辩护人称,蒋福春在合同中已承诺归还已收款项,仅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更何况蒋福春在对方提出归还要求之日后的第三日已归还了28万元给李某,被告人并无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犯罪故意,因而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蒋福春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经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电话联系

  • 13810135378